
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依据《辽宁何氏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根据辽宁何氏医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了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20-2021学年度,辽宁何氏医学院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校不断积极推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明确公开清单部门责任,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指导下,各部门统一思想站在实现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以及构建学校与广大师生及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的高度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系统化、部门常态化的工作来对待,卓有成效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每一项公开信息落实到具体公开部门、公开人员,由各部门的信息公开人员起草公开信息后,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
(二)优化学校信息发布平台,拓宽学校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有效利用传统信息发布渠道,将制定学校重大规章制度、发展计划过程当作科学决策、凝聚智慧、争取民意的过程,充分利用以官网、官方微信、微博等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稳步推进学校重大发展或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信息公开。学校在官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网站发布学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等。以同东软信息中心合作为契机,充分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大力整合移动手机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综合信息发布渠道,以“互联网+”思维构建综合大数据平台,让广大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获得信息更加及时、高效、便捷。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在不同类别的工作总结或计划中不断加以强调,在院务工作会议上多次进行宣传动员,提出明确要求,将信息公开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细化、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解决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对全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回应师生关切
根据教育部规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及《辽宁何氏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大类下的具体公开事项,严格把控不予公开信息范围,对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事项予以公开,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充分听取师生对涉及学科发展、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并将建议及时、顺畅地传递到院领导班子,架起了有效沟通的桥梁。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已在学校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招生工作制度,实现了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招生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
开辟宣传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章程及招生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院官网、官方微信等公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章程,让考生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报考相关信息及流程,多渠道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严格落实学校财务的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学校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我校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年度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重要财务信息,均及时在官网发布,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通过企业微信及时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要求。根据要求,通过入学须知、公示栏、现场收费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将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监督。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做好人事相关制度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知情权。
2.做好部分人事相关工作改革方案公开,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院建设权利。
3.做好评奖评优相关信息公开,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4.做好学院教职工编制管理,基于合理定编情况,有序开展高端人才引进工作。
5.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发布、教师申报情况、评审情况、评聘结果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从始至终的各个环节面向全校公开公示。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生7050人,专科生5137人,共计12187人。
专任教师本校342人,外聘教师162人,共50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00人,占比39.68%。
硕士及以上学历,本校228人,外聘55人,共283人;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
表1: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专业一览表
学科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 | 设置时间 |
医学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2003年 |
101101 | 护理学 | 2005年 | |
101004 | 眼视光学 | 2006年 |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2007年 | |
100701 | 药学 | 2010年 |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2015年 |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2016年 | |
101008T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2017年 | |
100402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2017年 | |
100204TK | 眼视光医学 | 2018年 | |
101011T | 智能医学工程 | 2020年 | |
工学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2012年 |
081302 | 制药工程 | 2013年 | |
080711T | 医学信息工程 | 2018年 | |
理学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2011年 |
文学 | 050303 | 广告学 | 2011年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010年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008年 | |
艺术学 | 130310 | 视觉传达设计 | 2009年 |
130502 | 动画 | 2011年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013年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2013年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018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2020年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2020年 | |
130404 | 摄影 | 2020年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2021年 | |
教育学 | 040106 | 学前教育 | 2021年 |
学校2021年新增学前教育、艺术与科技专业。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适当缩减社会需求供大于求、就业率低、就业质量差、服务面不清、定位不清的专业。 2021年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广告学、制药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公共艺术、舞蹈表演专业暂缓招生。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2020-2021学年全校总计开设课程门数为865门,其中公共必修课75门、公共选修课229门、专业课561门。
我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根据我校各本科专业最新人才培养方案,均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中规定的 “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我校各本科专业均开设选修课,所占比例在5.29%-25%之间。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明细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46.60 | 6.07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45.38 | 5.77 |
100204TK | 眼视光医学 | 45.20 | 5.56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43.75 | 7.73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8.19 | 6.99 |
080711T | 医学信息工程 | 52.75 | 8.38 |
101011T | 智能医学工程 | 46.20 | 7.30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0.90 | 11.36 |
101101 | 护理学 | 47.00 | 9.66 |
101004 | 眼视光学 | 54.70 | 5.29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6.70 | 7.35 |
100701 | 药学 | 46.20 | 6.81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0.74 | 7.14 |
101008T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55.60 | 8.15 |
100402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46.40 | 6.91 |
050303 | 广告学 | 44.40 | 12.5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5.00 | 8.06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3.00 | 13.75 |
130310 | 视觉传达设计 | 75.00 | 25.00 |
130502 | 动画 | 71.00 | 11.7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71.00 | 25.00 |
130504 | 产品设计 | 69.00 | 25.00 |
130506 | 公共艺术 | 71.00 | 25.00 |
130204 | 舞蹈表演 | 83.80 | 11.11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73.00 | 12.12 |
130404 | 摄影 | 69.00 | 23.95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65.00 | 25.00 |
040106 | 学前教育 | 54.50 | 12.50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2020-2021学年,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100%,全院教授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22,占总课程门数1.27%。
5.就业相关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工作相关信息。对学校修订的《辽宁何氏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辽宁何氏医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辽宁何氏医学院就业工作手册》等涉及学生就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说明通过《学生手册》、微信平台等途径公开发布;对已经确定准确无误的招聘信息及时通过微信服务号、线上消息群进行发布;对上级部门发布的各项就业工作相关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服务号、线上消息群、校内公示栏等途径进行公开发布;《辽宁何氏医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6.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学年为周期,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校内各部门数据,并组织编制全校报告。“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要求,送交省教育厅,并于2021年1月1日前,通过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该项工作以省里有关部门通知时间为准,学校已启动编制工作,待省里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上报通知后,学校将按要求完成编制,并按时上报。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主动公开机制,构建多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对涉及学生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发布。学校对文件《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辽宁何氏医学院荣誉制度》、《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辽宁何氏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在校文明礼仪规范》、《辽宁何氏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辽宁何氏医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及规定》均已通过《学生手册》、网络平台等途径公开;学校对已核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结果通过校内公示栏、网络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开;大学生医保政策、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政策性内容通过开通热线电话、线上消息群、公众号推送等途径进行公开。
(七)学风建设信息
严格落实学风的信息公开。按照《辽宁何氏医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决定》等规章制度要求,学校认真做好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辽宁何氏医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正式学籍,经审核准予毕业;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完成教学计划各项要求,其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包括实践)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学生学习期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不具备上述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者;2.四、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3者;3.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我校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坚持公开透明,2021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454人获得学士学位,学位授予率为98.84%。相关制度均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首页进行公布,学位获得者相关数据均按省里要求,按时上报,及时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辽宁何氏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自2017年10月起开始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留学生。现在校人数为217人,其中2017级71人,2018级73人,2019级73人。目前在校生生源国家为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加纳、坦桑尼亚等“一带一路”合作国家,且录取分数为高中成绩的75%及以上。
(十)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院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0-2021学年,我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申请的公开信息均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处理和答复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的各类信息,接受教职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总体而言,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较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并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发布《辽宁何氏医学院校长接待日》方案、《辽宁何氏医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办法》,充分聆听各方对学校建设及现有情况的反馈。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财务、招生、人事、教学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并积极拓展渠道和内容,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鼓励校内各相关单位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及小何号等进行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以及新问题的及时反馈。
今后,学院将会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加强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各部门单位的网站管理工作,对重点领域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创新服务理念,主动为师生服务,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服务工作,引导各部门单位逐步开放数据资源,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移动终端的信息推送服务,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宁何氏医学院
2021年10月28日